2006年6月5日,新版《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》等17种表格(以下简称申请表格)经信息产业部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审议,反复修订,最终定稿,向社会发布。新版申请表格自2006年8月1日启用,原表格同时停止使用。
新版申请表格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发,有关通知、申请表格、填写说明等电子文档可以从信息产业部网站(www.mii.gov.cn)主页“下载中心”,或“无线电管理”栏目的“下载中心”自行下载。
新版申请表格分别为如下17个表格:
1、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
2、无线电台(站)设置申请表
3、30MHz以下无线电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
4、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
5、地面固定业务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
6、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
7、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
8、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
9、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
10、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
11、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
12、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
13、无线电台(站)技术资料申报表
14、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
15、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
16、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(星座)技术资料申报表
17、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
新版申请表格充分考虑了技术的发展趋势,具有一定的前瞻性。新版申请表格的启用将为建立准确的全国无线电台(站)管理数据库打下基础。